服务指南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服务指南>陪护探视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探视、陪护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院内感染,避免疫情在医疗机构扩散,我院严格执行探视,陪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所有进入人员均需正确佩戴口罩(禁止佩戴呼吸阀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苏康码及相关登记,鼓励远程视频探视。

 2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禁止离院。

 3、住院期间谢绝探视,原则上非必要不陪护(特殊情况执行一患一陪护),陪护人员需固定,陪护腕带信息完整,每日监测体温并进行记录。(陪护患者需提供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不得跨病区走动、聚众扎堆聊天等。陪护人员如有发热、咳嗽或患有呼吸道疾病者立即汇报医护人员,停止其陪护,并按流程及时至发热门诊就诊,不得隐瞒。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病房探视管理制度  

加强医院探视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的诊疗、安全秩序,促进患者康复,保护患者权益,根据医院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我院就探视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探视者到医院探视患者,应该按照规定时间探视,探视危重患者可凭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

2.探视时间:每日8:00-10:00(医生查房时间)、晚21:00-晨6:00禁止探视。其余时间可探视,每次探视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

3.每名患者同时限2人探视(算一次探视)。

4.学龄前及学龄儿童不得进入病房,以防交叉感染,影响健康。

5.探视者探视时间已到1小时或未经允许在非规定探视时间进入病区探视,由责任护士劝离。

6.探视者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国家明确规定的危险品进入医院探视患者。

7.患者病情不允许接见探视者时,医护人员有责任谢绝探视。

8.代表单位来医院探望患者,需要了解病情时,凭介绍信经医院医务部门同意,由责任医生或责任护士负责接待介绍。

9.探视人员不得在病房、病区大声喧哗,不得大声谈论被探视患者病情,不得过问其他患者的病情、诊治等情况,不串访非探视对象的病房,不得在病房的卫生间内洗澡、煮饭等。

10.探视人员同时应该遵守医院对陪护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

重症医学科(ICU)探视制度

ICU是收治各类危重症患者的科室,患者抵抗力差,容易受到细菌感染,因此病人需要绝对安静整洁的环境,尽量减少人员进出,一般不留陪护,非探视时间谢绝入内。

ICU探视时间:15:00-16:00。

探视注意事项:

1.每床每次不得超过两人,时间不超过30分钟。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精神疾病者谢绝探视。

2.探视者须听从护理人员安排,换鞋更衣入室,进入后请您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要大声喧哗,保持病区安静,禁止吸烟。

3.如需咨询患者病情发展情况,可向主管医生咨询。不可擅自翻阅病历及其它医疗记录,不要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事。

4.探视者不能触动各种仪器,以免影响仪器监测的准确性,如损坏应照价赔偿。

5.如遇患者重大抢救,探视时间将另行安排。需隔离的患者禁止探视。

6.有疑问可随时向我们提出,欢迎在工作上对我们提出合理的要求或建议,我们会尽量满足。欢迎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母婴同室病房探视陪制度 

1.遵守母婴同室住院须知,每位产妇陪护1-2人,每次探视只允许2人入室。

2.未经允许,禁止产妇及家属擅自携带婴儿出入本病区。转院治疗的婴儿不得返回母婴同室。

3.产妇和家属不得更改、脱卸新生儿脚圈及胸牌。

4.病区内禁烟。保持病区安静、整洁,不可大声喧哗。

5.运送婴儿一律用婴儿推车,不可手抱新生儿在病区内走动。

6.婴儿在产妇身边时,产妇和家属负责看护好自己的婴儿。

7.探视者入室前配合门卫做好登记工作。不得带人工奶头、奶瓶、配方奶入室。

8.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不要随便抚摸新生儿或喂任何食物,需接触新生儿者,应洗净双手。

9.凡患有呼吸道感染、皮肤感染及其他传染病者,一律不得入室探视。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精神疾病者谢绝探视。

10.不得携带电饭锅、电动车电瓶等物品,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国家明确规定的危险品进入医院。

11.不得携带宠物入内。

12.非探视时间谢绝探视。

13.探视时间:6:00-7:50,10:00-13:00,16:00-21:00 

血透室陪护管理制度 

1. 陪护人员应遵守血透室规章制度,进入血透室需换鞋或穿鞋套,协助患者到指定的床位后,自行离开透析室,在候诊室等候。

2. 在治疗过程中,由于血液在体外循环,因此对环境洁净程度要求比较高。为了更好的控制感染的发生,同时给病友创造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请家属及陪护人员不要随意进入治疗区,并谢绝其他人员探视。儿童不得进入血透室。

3. 请陪护人员安心在候诊室等候,如有需要,护士会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如有物品送入,请与护士等工作人员联系。

4.陪护人员在规定探视时间方可进入治疗区。探视时间:上午9:00—9:30,下午13:00—13:30;在此期间,家属可进入透析室协助病友进餐,在进餐前,请将食品称重,吃完后再次称重,告之护士进食重量。如需进行大、小便称重,请提前告之护士。称重的目的是为了统计出入量,更好的掌握病友脱水情况。

5. 陪护人员要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历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

6.陪护人员不得随地吐痰、吸烟、乱扔瓜皮果壳,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7. 来院治疗路途中,请您注意个人及患者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 陪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请外院医师会诊或私自给予病人服药。


 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南京市江宁中医院探视、陪护制度以此为主。